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生党员“述学”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生党员“述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结合学生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等实际,切实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引导,充分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学生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中主动作为、担当有为。
二、活动安排
学生党员“述学”活动从2022年2月23日开始,到3月2日结束,全体学生党员参加。活动分撰写报告、个人述责、现场答辩、民主测评、意见反馈和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六个环节。
1.撰写报告。要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检视问题,查找短板弱项,对照党章党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学生党员对照党章中的党员标准,从思想品德修养、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总结。围绕自己一年来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实事求是写出述责报告,填写《“述学”活动登记表》。
2.个人述责。学生党员在班级全体同学会议上,向答辩小组、所在班级的同学报告一年来情况。班级出席人员需达到班级人数的80%以上。
3.现场答辩。学生党员所在班级的同学根据其平时的表现和现场述责情况,向学生党员本人提出问题,学生党员进行现场答辩。预备党员同时要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答辩小组对学生党员述责和答辩情况现场进行评议。
4.民主测评。学生党员所在班级同学根据该学生党员的现实表现、述责和答辩情况,以无记名方式对每位学生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认真填写测评表。
5.意见反馈。各二级学院党委和学生支部都要对学生党员述学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反馈给学生党员本人,同时帮助学生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学生预备党员的测评结果作为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对民主测评合格率低于50%的党员,二级学院党委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各学生欧洲杯下单平台要根据反馈意见,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对党员进行评议,切实达到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党员“述学”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述学”活动的指导和落实,全面了解学生党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党委组织部负责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工作,确保学生党员“述学”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认真做好“述学”活动的总结和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3月2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2024欧洲杯投注官网学生党员“述学”活动登记表
2.学生党员“述学”活动民主测评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