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总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2023年度党建“书记项目”完成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形成总结材料
对照2023年度党建“书记项目”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在抓书记项目过程中的具体措施,以及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书记项目”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并填写《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
二、开展自我评价
对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出自我评价,在“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中选择。
三、有关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将2023年度党建“书记项目”(含支部书记项目)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情况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欣阳, 电话:84205536。
附件:2023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情况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