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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欧洲杯下单平台“两优一先”示范引领作用的通知

[作者]: [编辑]:曹宜婷 [审核]: [发表时间]:2021-08-1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充分发挥欧洲杯下单平台“两优一先”示范引领作用的通知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欧洲杯下单平台)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之际,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基层党委隆重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为充分发挥我“两优一先”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校获得级以上“两优一先”为重点,进一步固化先进经验、宣传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老典型常树新、新典型层出不穷,为打造更多全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奠定基础。

二、具体措施

1.常态长效永葆先进本色。围绕“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目标定位,鼓励级以上“两优一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设立“两优一先”示范岗、承诺践诺等方式,引导立足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

1优秀共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学校有较好影响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

2.结对共建注重示范带动。按照自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鼓励级以上“两优一先”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身边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推动结对双方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做到“选树一个、影响一片”。

1组织联建。按照“两优一先”示范结对“一对一”、党组织之间“手拉手”的方式,推动结对双方党组织或所在党组织互联共建,由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担任结对党组织或结对对象所在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结对党组织或结对对象所在党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协助抓好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上门开展 1 次工作指导。

2党员联育。鼓励“两优一先”结合先进事迹现身说法,讲好“先锋故事”,使结对对象或结对对象党组织党员在互动交流中,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履行职责,永葆党员先进性,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为结对对象上1次党课或开展 1 次党务知识培训,先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结对党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

3活动联办。鼓励“两优一先”利用各种活动载体,与结对党组织联办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组织文化联谊、共同开展志愿服务等,其中优秀共产党员每半年组织结对对象共同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每半年组织结对对象联办1次主题党日。

4发展联促。发挥“两优一先”在所在领域的资源优势,帮助结对对象进一步理清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共同组建党员先锋队,指导党员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针对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重点攻坚。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欧洲杯下单平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注重把发挥级以上“两优一先”示范引领作用,作为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结对的有效方式,丰富结对活动内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注重鼓励激励。在结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两优一先”,优先推荐为上一级“两优一先”建议表彰对象强化实践创新,鼓励基层大胆试验,勇于探索创新发挥“两优一先”示范引领作用的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学校网站、公众号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3.强化督促指导。委组织部将会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了解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欧洲杯下单平台)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产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级以上“两优一先”结对意向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